音乐学(本科,文学学士学位,学制四年)(声乐、器乐、音乐教育、舞蹈主修)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系统扎实的艺术理论、教育心理学理论及从事音乐表演和音乐教育工作的基本技能、方法和现代音乐教育手段,具有较强的音乐基础理论和教育理论及技能,具备中小学以及其它各类学校音乐教育和音乐管理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声乐、钢琴、器乐、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音乐欣赏、民族音乐概论、歌曲写作、艺术概论、中外音乐史、形体与舞蹈、音乐美学、音乐教育学、艺术心理学、电脑音乐(MIDI)制作等。
[就业方向]在各级各类学校从事音乐教学,以及在社会文艺团体、群众文化活动、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从事教学、研究、编导、评论、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和系统的专业基本知识,具备一定音乐实践技能和教学能力,能在高、中等专业或普通院校、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从事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1、中、小学以及大中专艺术院校音乐教师;
2、专业文艺团体演奏、唱员、创作员;
3、社会儿童艺术培训机构、青少年宫、儿童之家的音乐教师、辅导员;
4、各地市县行政、企、事业单位文化局、文化站、基层厂矿企业工会及相关部门、机构的管理者、辅导员以及文艺演出、比赛等活动的组织者。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音乐史论、音乐教育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接受音乐理论与实践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音乐研究、教学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知识技能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l. 掌握音乐学的基本理论;
2. 掌握音乐的分析方法;
3. 具有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基本能力;
4. 了解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政策和法规;
5. 了解本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
6. 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的工作能力。
课程设置
主干学科:艺术学、教育学
主要课程:音乐史、音乐学理论、中外民族民间音乐、教育学、美学、作曲技术理论、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奏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社会实践、艺术实践及教学实践等,一般每学期安排l--2周。
基本信息
修业年限:四年或五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相近专业
音乐学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音乐表演 绘画 雕塑 美术学 艺术设计学 艺术设计舞蹈学舞蹈编导 戏剧学 表演 导演 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 录音艺术 动画 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术学 影视学 会展艺术与技术 景观建筑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就业方向
音乐学专业主要到高、中等专业或普通院校、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从事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管理等方面工作。
1、中、小学以及大中专艺术院校音乐教师;
2、专业文艺团体演奏、唱员、创作员;
3、社会儿童艺术培训机构、青少年宫、儿童之家的音乐教师、辅导员;
4、各地市县行政、企、事业单位文化局、文化站、基层厂矿企业工会及相关部门、机构的管理者、辅导员以及文艺演出、比赛等活动的组织者。
音乐学专业就业前景
音乐学专业主要到高、中等专业或普通院校、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从事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管理等方面工作。
1、中、小学以及大中专艺术院校音乐教师;
2、专业文艺团体演奏、唱员、创作员;
3、社会儿童艺术培训机构、青少年宫、儿童之家的音乐教师、辅导员;
4、各地市县行政、企、事业单位文化局、文化站、基层厂矿企业工会及相关部门、机构的管理者、辅导员以及文艺演出、比赛等活动的组织者。